澎湃新闻11月6日获悉,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中核集团相关单位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签署了多项采购合同,进一步落实两国领导人见证签署的合作项目,深化两国核能合作。
当天上午,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签署了《徐大堡3/4号机组燃料采购合同》。当天下午由中核集团组织举办的对俄签约专场上,在中核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上海市军民融合办副主任韦平,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国际商务商务部主任鲍里斯•阿尔谢夫,TVEL燃料公司总裁娜塔莉娅•尼基佩洛娃的见证下,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签署了《燃料零部件及运输容器采购合同》、《TVS-2006燃料技转合同》;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机械制造实验局签署了3个实验快堆相关采购合同。
中俄核领域合作是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议伙伴关系的重要领域之一。去年,在两国国家元首的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徐大堡核电站,以及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的框架合同,标志着中俄核能合作进入新阶段。
多年来,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在核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实验快堆建造、田湾核电1-4号机组工程等项目已完成,后续核电项目等一揽子合作正在顺利推进。
同样计划在2021年和2022年开工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与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采用相同技术路线,均为俄方在AES-91和AES-92两种机型实践基础上开发的VVER-1200/V491,该机型是目前俄罗斯核电出口的主力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