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号,松江区环保督察组对位于车墩镇的一家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铬、镍、锌等重金属,其中金属铬的浓度超过排放标准30多倍。执法人员立即行动、收集固定证据,并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最终,涉事人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到1年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罚金。
这背后发挥重要作用的,正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行刑衔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哲:
“对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我们不光要作出行政查处或者行政处罚,同时也要将一些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
徐哲向记者介绍行刑衔接
行刑衔接机制,让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有了“绿色通道”。面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时,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不用再单打独斗。徐哲:
“我们初步判断之后,可能就是要求公安部门配合和我们进行一个调查询问,基本上属于一个同步的。”
联合执法、精准出击。自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松江区环保部门通过“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正不断增强。
“2015年到2019年到现在,我们移送公安部门案件一共有13件,判刑人数已经21人。”
在高强度打击的同时,行刑衔接机制与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法治宣传等工作相结合,敦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徐哲:
“执法队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也会跟企业负责人或者说企业主,进行一个指导和服务。”
通过推进“行刑衔接”,健全完善环保监管体系,一股守护生态安全的执法合力正在越变越强。
内容来源:话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