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禁止违法行为,增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法律意识,近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加大执法力度,连续曝光各类违法行为。
1、边开车边用手机
行车途中,驾驶员不顾行车安全,边开车边用手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第8项规定,给予罚款50元、记2分。
2、未系安全带
对于驾驶员开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7项规定,给予罚款100元。
3、违法越标线
对于驾驶员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2项规定,给予罚款150元、记3分。
此外,泉州市区在67个路口装有反向抓拍电子警察系统,希望大家驾车出门时文明行车、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