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理信公 特邀记者/田鹰 通讯员/申梅 阳晓东 汪丽玥)
“2010年,我们受梅州市政府的邀请,回乡建设,一心想着带动梅州产业的发展,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自己家乡梅州掉进了黑恶势力团伙李泉的金融诈骗陷阱!”陈启文说,他满腔热血回到家乡梅州,投资上亿元,建设梅州威而信工业园。
李泉,广东梅州市人,身份证号码441421196809070032,小学文化,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横西村楼下乡的农民。
2014年12月某日,李泉带着XX银行梅州分行的三位贷款经办工作人员钟国良、王海东、陈凤良,来到佛山市威而信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陈启文落实贷款的事宜。
陈启文向到场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询问李泉的征信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说没有问题,他们还出示了由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评估报告,李泉用于抵押贷款的林权价值评估价为2670万元,评估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
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林权证,及上述评估报告,李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都加盖了“与原件核对相符 王海东”印章,以及XX银行梅州分行中小企业合同专用章。
在李泉处心积虑的圈套下,银行工作人员的渎职及错误信息文件的诱导蒙蔽下,2015年1月20日,陈启文在《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签名盖章,广东威而信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栋价值2千多万的厂房,成为贷款担保抵押物。同为担保人的还有吴华昌、刘惠群、刘远花等七人,案发后陈启文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李泉一伙的,他们身无分文,是梅县郊区的农民。经调查,李泉涉嫌多起金融诈骗案,总金额高达十亿元人民币。
2015年1月20日,李泉代表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向XX银行梅州分行贷款900万元整,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7.8%。
李泉拿到这笔巨额贷款,肆意篡改贷款用途,用于个人挥霍,恶意私吞国家钱财,贷款无法偿还。李泉将此笔不良贷款栽赃于蒙在鼓里的第三方担保人陈启文。
2017年5月XX银行梅州分行把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作为要负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陈启文受到了牵连。
2017年11月,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冻结了广东威而信实业有限公司公户的流动动资金。经陈启文调查核实,李泉为法人代表和实际操作人的贷款主体公司,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是多年来没有税收、没有社保,没有员工,没有银行流水,不具备运营能力的“空壳公司”,陈启文前往梅州市盛通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现场只看到一家洗车店。后来,陈启文联系到了20多个在梅州被李泉以高利息为诱饵,总金额超过两亿元人民币的非法民间融资的受害者。
2017年11月,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决定拍卖李泉用于抵押的林权。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李泉用于抵押的林权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显示林权仅价值62.47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1月7日。在没有遭遇火灾、砍伐等人为和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完全相同面积相同植被的山林,前后两份林权评估价值相差近50倍。
陈启文聘请律师,走上了维权之路。
律师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发现,李泉通过假冒陈启文个人签名,虚构与陈启文合作,持有广东威而信实业有限公司20%的股份。此外,李泉早在2014年之前已官司缠身,征信不良。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17)粤1402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17)粤1402民初428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17)粤1402民初429号民事判决书等,多个民事判决书表明,李泉伙同他人自2011年起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证明,骗取银行巨额贷款,钱到手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挥霍,转移财产,恶意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蓄意栽赃于第三方,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流失。
但是,令陈启文纳闷的是,李泉在梅州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非常坚固,明明就是证据确凿的套路贷,恶意骗取担保的金融诈骗案件,恶性非法民间集资案,多年来梅州公安“以证据不足”,民间纠纷为由,把这个作恶多端,无视国法的不法之徒李泉以庇护!
至发稿之日,2019年11月,李泉为首的金融诈骗金额达到十亿元人民币之多。令人疑惑的是,李泉仍然过着逍遥法外的“人上人”生活,在广州天河区某高端写字楼里,一个不学无术的农民老大粗,摇身一变为央企收购的大股东,还在广西,贵州等地招摇撞骗,滋事敛财。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兴宁市政协委员,兴宁市第一中学校友联谊会理事,梅州商会佛山副会长,广东威而信实业的董事长陈启文先生强烈呼吁广东省公安厅,纪检委,扫黑除恶办公室小组成员,严查李泉在梅州横行霸道,欺诈百姓,盗取国家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给以不法分子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