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有地方药物采购中心披露称,174个药品将废标、撤网。公示的名单中有很多常用药,如速效救心丸、盐酸二甲双胍、麝香痔疮栓,以及甲硝唑、开塞露等。此次拟撤网名单中,有99个明确标示“目录类型”为低价药。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药企承压过大、因为中标价太低而后续生产成本上涨导致供应难或是一大主因。
“便宜管用的药为啥越来越少?”这样的问题虽然屡屡被人提及,但却很少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探讨这样的问题,也许有必要先回顾一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尝试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其中包括“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这两类药物基本覆盖患者日常必需。
对于“基本药物”,实行的是招标采购政策,采取报价中标的形式,以保证质量稳定的低价药入选;对于“医保药物”,实行的是最高限价政策,用以控制药物的价格波动。对于这两类药物之外的药物,则主要采取市场定价的方法。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初衷无疑是为了降低民众的医疗负担,不过,有一个细节却不能被忽略——当越来越多的廉价药物悄然消失的时候,诸多优惠措施实际上只是停留在了纸面上。
廉价药短缺的原因,无非是药厂不愿意生产、经销商不愿意经销、医院和医生不愿意使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掺杂了太多的利益因素。天价药物自然应该声讨,不过,如果药物廉价到几乎无利可图,势必难以引起药厂和经销商的兴趣——实际上,这才是廉价药难觅的关键所在。单方面指责药企唯利是图似乎有失公允,毕竟,药企需要利润空间来维持生存,拯救廉价药就有必要调整定价机制,让生产廉价药的药企有钱可赚,鉴于此,不妨对经典廉价药进行统筹计划,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鼓励药企生产。
在保障廉价药生产的基础上,有必要规范现有药物招标流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曾透露,一些地方的药品招标根本不问价格,先统一砍掉15%、20%的价格再谈,仅此一招就直接导致一些药企被逼出了最低成本线。如此一来,一方面造成廉价药淡出江湖;另一方面,有些药企虽然打着廉价药的旗号以低价中标,但在实际供应中却悄然改换成其他药物,更重要的是,对于此类明显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做法,并没有相应的罚则。
相比起偷梁换柱带来的巨大利益,罚款之类的行政处罚不足以惩戒,这也是此类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鉴于此,不妨为廉价药设立招标“绿色通道”,在科学定价的基础上,允许其优先进入招标范围,而不是一味打压药企报价。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打着廉价药名义偷梁换柱者,有必要建立起严厉的处罚问责机制,情节严重者可以通过设置“黑名单”将其拒之门外。
廉价药不仅维系着民众降低医疗费用的期待,而且也考验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制度善意,要想使廉价药叫好又叫座,显然不应止于发文倡导,更有赖于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