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都指挥使司事虽然有权,但却是代理性质的武官

2020-01-03 11:28:45    东方头条

明朝都指挥使司为地方最高军事机构,管理地方卫所,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按规定一般设都指挥使(正二品)1人,都指挥同知(从二品)2人,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中以一人统领司事,称“掌印”。另有只寄禄不管事者,称“带俸”。 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

正常情况下,都指挥使司的主官是都指挥使,但有时出现两名以上的主官或者缺职无主官的情形,军中不可一日无主,于是就有了署都指挥使司事这一职务来全权代理。此时,都指挥使司事则成为了都指挥使司实际上的一把手。可以是上级兼任(侯或都督、都督同知),平级调任(都督佥事、都指挥使),下级升任(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形式。

例如(明太祖实录中记载):洪武十二年,命平凉卫指挥李荣署陕西都指挥使司事;洪武十五年,命平涼侯費聚署贵州都指挥使司司事;洪武十五年,命前军都督佥事谢熊戈署云南都指挥使司事;洪武十七年,命大河卫指挥同知时瑀署福建行都指挥使司事;洪武十八年,命徐州卫指挥使郭敬署山西都指挥使司事;洪武二十五年,命镇守云南都督寗正署云南都指挥使司事,召都督佥事何福等还京;洪武二十六年,命河南都指挥佥事谢贵署山西行都指挥使司事;洪武二十六年,命中军都督佥事陈麟掌四川都指挥使司事;洪武二十八年,命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增枝署陕西都指挥使司事,以都指挥王英副之。

需要说明一点,都督佥事与都指挥使都是正二品;都指挥佥事与卫指挥使都是正三品,也就是说,尽管职务不同,但是品级相同。

署,汉语之意是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司事不是正式的官职,虽经过正式的任命,但只是一种代理的性质。有时也是朝廷对阵亡功勋武官的追赠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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