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秦襄公之后,秦国又迎来的以为具有标志性的君主。我们都知道秦襄公在平王东迁的时候由于出兵保护使得嬴姓等一封侯,也就是后来的秦。秦穆公时期秦国的土地面积开始迅速扩张,并成为了西方一个很大的诸侯,秦国也是从蛮夷之地渐渐得到了中原诸侯的认可。在后来的历史中,有些人认为秦穆公是春秋五霸之一,也有人说秦穆公不算是春秋五霸之一。那么秦穆公到底有没有称霸,他在争霸的时候做过些什么?史学家门争议的焦点又是什么呢?
招贤纳士,五羖大夫
公元前655年,晋献公以征讨群公子的名义假道伐虢,因此灭了虞国和虢国。流亡在虞国大夫的百里奚投靠于蹇叔门下,并且在蹇叔的举荐下做了虞国大夫,后来被晋献公俘虏,秦穆公向晋献公提亲的时候,百里奚被当作奴隶陪嫁到了秦国。在当时这对士人阶级来说是莫大的耻辱,所以百里奚就跑了,逃到了楚国。
秦穆公听说百里奚是一个非常由才能的人,但是娶到穆姬的时候发现百里奚不见了,于是派人寻找百里奚的下落。后来发现百里奚准备偷渡道楚国的时候被楚国人给逮住了,秦穆公当即决定用重金收买楚人换回百里奚,这时候穆公边上的一个大臣提议说,如果用重金去换百里奚,楚国人可能会因此起疑心,那么秦国也就不能把百里奚带回来。于是决定带着五张羊皮去换百里奚,楚国人欣然同意。
晋献公为什么扶持晋文公
当初在晋惠公多次背信于秦的时候,有人问秦穆公,说是为什么要立晋惠公为国君。秦穆公说自己本来是向辅佐公子重耳的,但是当时重耳自己不同意,所以只能立夷吾为晋国的国君。秦穆公认为公子重耳是个守信的人,这样以来齐国就可以借助晋国的实力从而称霸中原。
但是我们都知道,后来秦穆公派兵支持了年近半百的公子重耳做了晋文公,但是秦国并没有从中取得利益,反而是晋国由之前的两军扩张成了三军。秦国成为了晋国的得力帮手,晋文公也迅速称霸中原。这时候秦国才反应过来,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秦国要想逐鹿中原,首先就要搞定东边的晋国,那么秦穆公接下来改怎么过呢。秦晋之间关系微妙
公元前632年,也即是晋文公五年,秦穆公帮助晋国在晋楚争霸中占的了先机,眼看着晋国逐渐走向强大而自己什么都没有捞到,于是在城濮之战中毅然撤军,但是由于楚国内部的决策不统一导致楚国失败。由于城濮之战的胜利,晋文公召开践土之盟,并且一跃成为天下公认的霸主,秦国失去了称霸的机会。
晋文公
公元前631年,秦穆公在晋文公的邀请下出兵攻打郑国,烛之武请求面见秦穆公,并且详细陈述了这场秦晋联军攻打郑国对秦国的弊端,同时也让秦穆公再一次认识到了秦国在这场战争以及以后的图谋中原的道路上尴尬的地理位置。面对如此强大的晋国,秦国向中原的一举一动都需要翻过眼前的这座大山。秦晋失和,偷袭郑国
公元前628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对自己的臣子说,自己多次帮助晋国平定内乱,他们的国君也是自己立的,诸侯的首领应该是由自己担任,但是却成为了晋文公,现在重耳已经去世了,所以自己也并不需要在忍让了。于是决定先对郑国发难。当时的大臣百里奚和蹇叔两个人极力劝阻,但是秦穆公不听。于是派百里奚和蹇叔的儿子百里孟明和西乞术还有白乙丙三帅去偷袭郑国,因为当时的郑文公也刚好去世,晋国那边正在为晋文公出丧,现在正是偷袭郑国的好时机。
秦国的军队越过晋国到达了滑这个地方,郑国商人弦高见到秦军断定是前来攻打郑国的,于是冒充使者,说郑国的国君已经知道秦军要来,所以特地派自己前来犒劳,百里孟明自知计划暴露,于是撤军。
出师未捷,回师被俘
同年,晋国在国丧的时候得到消息,说秦军悄悄越过晋国的领土去讨伐郑国,晋国的中军元帅先轸说秦国在晋国国丧的时候派兵攻打我们的同姓(晋国和郑国都是姬姓诸侯),这是对晋国无礼,如果现在晋国放纵敌人,那将会给后世子孙带来灾祸,由什么去面见死去的君王。晋襄公于是决定派兵拦截回师的秦军。这里要解释一下,春秋时期虽然是礼崩乐坏,但是当时的国家对有些《周礼》中的条例还是遵守的,就比如国君去世不能发动战争,别的诸侯国国君去世也不能去讨伐,因为在当时是否遵守《周礼》还是会影响名誉的。
秦国的军队由于暴露了计划,那么偷袭郑国将会成为不可能,所以只能原路返回,但是这次,先轸已经带人埋伏在了崤山,并且提前布置好了陷进,秦军在毫无防备的额情况下被全部歼灭,三个将领也被俘虏。晋襄公在文嬴的劝说下放了这三个人。秦穆公穿着丧服出门迎接着三个将领,并且让他们官复原职,后来秦穆公再次和晋国开战也还是以失败告终。
个人拙见
其实秦穆公一直以来都是想称霸诸侯的,他先是娶了晋献公的女儿,又帮助晋国平定内乱,同时还辅佐公子重耳上位。但是秦国在晋国面前依旧是弱小的,并且晋文公也只是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称霸中原。晋国也成为了秦国翻不过的大山,但是秦军在和晋军交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失败。
《荀子》是战国末期成书的,其中对霸主的定义实际上是来源于周王室对诸侯国宣布诸侯首领。晋文公去世以后,秦国虽然做出了很多努力,穆公的一举一动还是会影响诸侯,但是他依旧是受晋国的牵制,所以在严格意义上讲,秦穆公不是春秋五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