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纠结请不请律师吗?看完这篇文章可能就不纠结了
“我们家被纳入征收范围了,我现在对于征地拆迁的事项还是一脸懵,我应该直接聘请律师吗?还是自己先看看情况再请律师呢……”
“我觉得他们说的这个内容不合理,但是我又说不出来哪不合理?我应该先去申请信息公开还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啊……”
由于征地拆迁事项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较多,因此经常出现被征收方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情况。那么对于征地拆迁事项,被征收方在什么时候聘请律师最合适?在自主维权时应当是申请信息公开还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小编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认为如果被征收方自身具备一定的征地拆迁方面的知识,能够基本了解和掌握征地拆迁事项的流程和要点,可以自主和征收方谈判,拿到合适的补偿,则并不必要聘请专业律师的帮助。但是,如果被征收方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那么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尽早的聘请律师。在实践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出来由于信息获取、经验以及权力等方面的差距导致征收双方在征地拆迁事项中并不处于平等地位。被征收方如果此时还是选择自主维权,不但有可能解决不了问题,拿不到自己想要的补偿,同时可能会出现在想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时,却已经丧失了最佳维权时机的情况。
因此,由上述的内容可以知道提前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对于此种类型的被征收方至关重要。提早聘请律师不仅能够保障被征收方在时效期间内对征收决定、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提出异议,还可以帮助被征收方在征地拆迁期间更有针对性的收集证据、帮助被征收方进行谈判获取合理补偿等等。
同时,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很多被征收方并不知晓究竟是应该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先提起行政诉讼,这些事项其实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如果征收双方仍旧处在和平谈判的阶段,那么被征收方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掌握征收项目的法律状况,并通过寻找征收方的违法点来作为谈判的筹码,此时并不需要进行诉讼或复议。但是一旦征收双方并不能和平谈判,征收方也没有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双方谈判时,被征收方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并且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然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不是需要对所有的事项都申请,这样可能会导致申请的内容不被许可,因此,被征收方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一定要提出具体的要求。这些事项被征收方无法自行掌握,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每个案件的特殊性,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找到问题的焦点,采取合适的方式对症下药,最大利益的维护被征收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