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扫货再大肆“索赔”,杭州、上海多家商场遭殃,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栽了

2019-11-08 11:48:35    东方头条

他们频繁出入高档商场的品牌专柜,买起衣服来出手阔绰,一买就是七八件甚至十多件,碰上“对眼”的还会多次追加购买。

也许你会觉得他们是“购物狂”,但实际上,很多商场、专柜对他们“又怕又恨”,有些专柜甚至不想卖衣服给他们。这是为什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近日,浙江法制报记者在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旁听了一场庭审。法庭上,这伙职业“买手”作为被告人,被法警带上了法庭。

衣服一买就是十几件

郭洋,1987年生。2016年前后,他和老婆赵雨从吉林老家来到上海,赵雨开了家美容院,郭洋一直无业。

但郭洋没闲着。和郭洋一家一起“南下”的,还有他的朋友张雪、杨健和王燕等人,大部分时间郭洋都和这帮朋友一起,辗转于上海、杭州一些高档商场,流连于一些品牌服装专柜。因为,他们有要忙碌的“生意”。

张雪,北京人,通过丈夫认识了郭洋。她有个“绝技”,可以通过眼看、手摸等方式辨别服装的面料成分,且判断跟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八九不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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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至4月,在先后逛了杭州市中心的几家大型商场后,张雪等人分别在三家商场的同一个品牌专柜,购买了同一款式的风衣11件,共付款15000多元。5月,张雪他们又在杭州市中心的另两家高档商场同一品牌专柜先后买了6件衣服,又花掉了大约18000元。这期间,他们还分别在杭州下城区某商场和上海某商场的一品牌服装专柜,购买了数款衣服共19件,付款8000多元。

疯狂买衣服的节奏还没有停。在杭州多家商场多个品牌服装专柜,他们频繁购买衣服,其中有记录可查的就有60多件。而且,每“看中”一款衣服,他们都会买很多,少者四五件,多者八九件,最多的一款一口气买了15件。

除了在杭州,他们也在上海疯狂扫货。在上海多家商场,王燕、赵雨纷纷出手买衣服,依然是同款、多件地购买,最多一次买掉12000多元。

郭洋很少去商场买衣服,但他花钱雇人买。每次看中某些款式的衣服后,他就花钱找人去商场把衣服买回来,同样一次买很多件。

一边“索赔”一边在专柜吃臭豆腐

在别人看来这是疯狂购物,但郭洋、张雪等人心里清楚,看中的衣服只有尽可能多地买来,他们才可能“赚”到更多钱。

等其他人逛好商场、买完衣服后,就轮到郭洋出场了。

郭洋会把买来的衣服分别送到检测机构检测服装面料,或者测其中一项指标,或者测多项指标。

由于这些服装都是张雪“精心挑选”过的,所以一般都会检测出一些标签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符的瑕疵。这时,郭洋就会带上杨健,拿着检测报告和购买小票到柜台投诉、打假。

“我一般先到专柜找导购或柜员,如果不能解决,就要求找商场经理。”法庭上,郭洋说,他一般只要求赔偿服装售价的3倍金额。

但证据显示,郭洋索赔后,服装品牌厂家的赔偿款一般都在5倍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倍。比如,在杭州某商场一品牌专柜,郭洋花1880元买了两件衬衣,后来的索赔金额高达40000元。而且,临走时郭洋还从该专柜拿走了两个女包,说要送给朋友。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衣服?为什么要买这么多?张雪的回答道破玄机:“只有买得多,索赔的金额才会更多。”

为了“索赔”,郭洋使了不少手段,比如声称要曝光、驱赶其他顾客,有时还会点外卖在柜台吃。一次,在杭州某高档商场,郭洋就点了份臭豆腐当场开吃。

“打假”利润几人记账分成

法庭上,郭洋一直称自己“打假”是“维权”。但当律师问到“既然是维权,为什么不向工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时,他说,找工商最终也要和商家、厂家谈,所以他就自己解决。

其实,庭审中有个细节,可能连郭洋自己都忽视了。郭洋说,一次他买的一件衣服标识牌上显示含棉98%,但实际检测结果是100%。虽然含棉量更高,但他还是以检测结果与商品标识牌不符提出索赔。

对勒索得款,郭洋说自己都是按所付款的3倍索赔,虽然有些赔偿款超过自己的付款,但多出来的是衣服检测费、交通费等开销,自己没有威胁过商场、专柜人员,也没有敲诈勒索。

而某品牌区域经理在接待郭洋投诉时录了音,录音显示,郭洋有明显威胁、恐吓的语言。

后来的庭审中,张雪交代,每次他们买衣服花了多少钱、得到多少赔偿款,郭洋都让她记账。由于是郭洋出面索赔,赔偿款都打给郭洋,所得的“利润”再由他们几人分成。但直到庭审中看到起诉书和公诉人出示的转账记录她才知道,郭洋让她记下的每笔赔偿款,金额都远低于郭洋实际的收款数……

2019年9月4日,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对这起涉嫌以职业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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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说,经查,以郭洋为首,以张雪、杨健、王燕、赵雨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杭州、上海等地的14家商场34个品牌专柜,通过买样、补货、检测、上门勒索等手段敲诈勒索89万余元,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下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洋、张雪、杨健、王燕、赵雨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郭洋、张雪、杨健敲诈勒索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王燕、赵雨参与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共同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郭洋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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