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违反约定用途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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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大病患者或其家属通过网络众筹平台向社会求助,以解燃眉之急。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通过各大网络平台个人求助的金额就达到200亿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样的场景温暖人心。不过,网络个人求助中的诚信问题,也一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求助信息是否属实、筹得的款项如何使用等问题,目前看来还缺乏有力的规范和约束。
今年5月,水滴筹平台出现一则以德云社相声演员吴某家属名义发起的大病求助信息。求助信息发出后,捐款纷至沓来,但对吴某家属隐瞒家庭经济状况的质疑声音也随之而来。虽然吴某家属和水滴筹分别作出回应,并停止筹款,但未能平息网友的疑问。
除了家庭经济状况不易审核、不时引起争议之外,还有过伪造病历骗取捐款的恶劣事例。28岁男子叶某自去年年底开始,自称患有白血病且家庭困难,向某网络平台提供病历、住院证、医院收费明细等材料后发起筹款。后来经核查发现,叶某修改、伪造了病历。因涉嫌诈骗罪,公安部门对叶某进行了批捕。
在一些案例中,筹款的去向也是个问题。比如昨天宣判的这个案件,筹款发起人莫先生称筹款用于偿还儿子治疗所欠债务,但他与平台、捐赠人约定的用途是支付儿子的后续治疗费,因而被法院认定为违约。此案或许能为类似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提供示范,对进一步规范网络众筹行为也具有积极意义。
莫先生的失信行为被发现,是源自他的妻子在其子去世后向众筹平台举报,这不能不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朝阳法院向民政部、众筹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推进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网络筹集资金分账管理及公示制度、第三方托管机制、医疗机构资金双向流转机制等,十分有现实针对性。失信行为对社会爱心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伤害,事后追惩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发现机制。填补法律规范与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尽量减少社会爱心的虚耗,将使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及时获得支援。
纪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