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14:30公开宣判。
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
据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透露,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鉴定,此次鉴定结果为:无精神障碍,为正常行为能力人。
2018年11月12日晚,谭余敏曾约王同学11月13日一起在杭州城西银泰吃饭,可到了约定时间,王同学联系谭余敏,对方微信、电话均没有回应。
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通报显示,确认失联多日的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但已无生命体征。
2018年11月17日15时50分许,嫌疑人熊志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被抓获。
经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
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
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
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如此恶劣的罪行,很明显上诉也没用,必须死刑严惩,而本案有两个问题却引人深思:
第二,为了活命,凶手方先后提出两次精神鉴定,幸好最终都确认他没有精神障碍。
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虽然最终的司法鉴定可以揭穿谎言,但是鉴定技术和法律制度毕竟不是万能和完美无缺的,只要存在精神鉴定的程序,就有可能被钻空子;
而另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罪大恶极的凶手,法律也还是保障他合法的权益,精神鉴定这个程序无法越过,我们始终要经历“亲者痛仇者快”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