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网信办发布责令的不久之前,即上个月,有知情人士爆料,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正准备2020年第一季度在香港进行IPO上市。一面是在准备上市,一面却因公司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而被政府约谈处罚,今日头条的IPO之路或许注定不会平坦。毕竟对于今日头条系来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然是“家常便饭”了。
事实上,除了诋毁英烈方志敏,今日头条系此前就有过两次侮辱英烈的“前科”。去年5月,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平台上发布了一段短视频,其中的台词尽显对董存瑞、叶挺两位革命英烈的调侃和戏谑。随后,国家文化部和旅游部以“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为由,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去年6月,今日头条系产品抖音主动投放以“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为标题的下载广告,恶搞丑化革命英雄邱少云。事后,今日头条系遭到了人民日报的点名批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抖音作出了处罚100万元的决定,网信办也对其进行了约谈,要求暂停广告业务。
对于尊重历史,尊重英烈,我国早有明文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今日头条作为网络运营者,任由侮辱革命烈士的有害信息在平台肆意传播,甚至主动去恶搞,显然是对国家相关法律的不屑,或者是心存侥幸。
而除了对英烈法的视若无睹,头条系对我国颁布执行的《广告法》也置若罔闻,在过去一两年,头条系也因此不断被约谈和惩处。
2018年3月,央视财经频道爆出今日头条广告发布中暗藏的“二跳”玄机:在首页刊登一个合法广告,消费者点进去后跳转成其他虚假医疗等非法广告,只要100万的推广费用,不管什么产品都可以完成跳转。今日头条以这种隐蔽的方式进行非法广告的推广,不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相关药品企业的正常运行。随后,今日头条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处以了共计94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94万元的处罚并没有让今日头条停下投放违法广告业务的脚步。去年11月,今日头条发布了包括“同仁堂葛根山药胶囊”、“同仁堂安欣胶囊”、“芪冬养血胶囊”等同仁堂保健食品以及非处方药等非法广告。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随后,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共计罚款300万元。
药品本身是来治病的,但违法的医疗广告、不合规的医疗产品只会给病患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也是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广告法》的原因之一。但头条系却丝毫不顾,只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上的增长。而头条除了在投放广告上的无原则,低俗色情内容的泛滥、标题党、猎奇文等的盛行,更是让今日头条几度陷入危机。
早在2017年,今日头条被北京网信办等部门约谈达4次之多:1月,今日头条的问答频道多次登载低俗问题被网信办约谈;4月,今日头条向用户推送了涉及大量穿着暴露的女主播的广告而被北京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行联合约谈;8月,今日头条的“故事”频道先后登载了两部低俗内容,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约谈;12月,今日头条因为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问题,被北京网信办进行了约谈。
而这四次的约谈收效甚微。2018年今日头条又因内容涉黄再次站在风口浪尖。去年4月,今日头条被政府相关部门约谈及处罚了两次。第一次,今日头条因内容涉黄而被政府部门要求暂停下载服务三周;第二次是旗下火山小视频被曝光出现大量“艳舞”、“黄色视频”,更有许多少女以“未成年孕妈”作为噱头进行直播,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在应用商店下线一周。
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而今日头条系产品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规,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是头条系产品在不断中招了。
今日头条系产品之所以不惜频频触犯法律红线,原因是背后的那条流量变现的链条,能为头条系源源不断地输送利益,而这也正是它有底气去IPO的原因,但这种利益输送并不稳定。随着国家在法律制度上的健全和完善,如果头条系依旧我行我素,未来的处境将变得更加不妙,约谈、惩处甚至封禁可能就是随时的事情,而这对于股民来说,意味着高风险,是绝对不能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