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公布!枣庄又有4人被终生禁驾

2019-11-25 14:42:11    东方头条

11月18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枣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媒体沟通会,向社会实名公布了5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2则。

典型案例

一、枣庄“4.13”醉酒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例

2019年4月13日13时57分许,姚某某酒后驾驶御捷马牌电动轿车沿薛城区钱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东段时,与在其前方同向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宗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宗某某受伤,姚某某随即拨打120后随同伤者到医院进行抢救,并在医院等待交警调查处理。宗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认定,姚某某上肢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酒精含量153.9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程度。经法医学检验,宗某某符合交通事故致胸腹腔脏器损伤破裂死亡。经依法事故认定,姚某某醉酒驾驶电动轿车行驶时,路况观察不清、未保持安全距离、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18年11月13日45时许,朱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车号:鲁D52***),沿薛城区郯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姬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李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朱某某弃车逃逸。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人体重伤二级。经依法认定,朱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49.5mg/100ml,达到饮酒驾车程度。经依法事故认定,朱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时,疏忽大意、未保持安全距离、操作不当、事故后弃车逃逸,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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