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取消对“十二种重大疾病”“首次确诊”限制

2019-11-25 17:58:28    东方头条

11月2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第九期职工互助活动已经全面启动。为提高互助效果,让更多职工参与并享受救助,本期活动取消对“十二种重大疾病”“首次确诊”限制,并对缴费标准等作了调整。

缴费标准改为每期每人60元

第九期职工互助缴费金缴为每期每人60元。缴费标准不设上限。

据悉,全市第七期职工互助活动筹集资金2293.93万元,支出救助金2108.8万元,资金支出总额占筹集资金总额的92 %。第八期筹集资金2307.64万元,截止三季度资金支出额已占筹集资金总额的59%。预计有3个县(市)区总工会滚存结余出现赤字。

本着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率、扩大职工救助面、量入为出的原则,将缴费标准提升至每人60元,同时,取消对“十二种重大疾病”和“首次确诊”的限制。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取消“十二种重大疾病”后,所有救助当期内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金额达到2500元(含)以上的都可申请救助,不再对病种进行限定。取消“首次确诊”后,只要救助当期内住院产生费用,并符合救助标准,均可享受救助。

2019 年11月26日开始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募集资金,募集截至12月25日。2020年全年为救助期。该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参加人数须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

据介绍,本期救助首次实现了市县两级统筹,这样全市职工能更公平地享受到同样标准的救助。

自费金额2500元以上实施分段式按比例救助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第九期职工互助互动,缴费职工在救助当期内,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含尿毒症门诊透析),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金额达到2500元(含)以上的即可申请救助,并进行分段式按比例救助。

具体分段救助方式为,缴费职工个人自付额在10000元(含)以内的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10000元—30000元(含)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

缴费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分段救助方式为,个人自付额在10000元(含)以内的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救助;10000元—30000元(含)的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

同一救助当期内每个缴费职工未达到3万元救助限额,救助对象可一次或分次申请救助。救助限额最高为3万元,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直观概括为,每交一个60元,享受一个3万元的最高限额。

记者│戴丽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编辑│闫艳丽

审核│刘宝芝 冯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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