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颜君 通讯员 周鹏)12月24日晚上21时许,湘阴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静河乡青山村例行巡查时,发现附近的农田中有人非法狩猎。该局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实施抓捕。经民警3个多小时的蹲守,于当晚23时许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现场查获狩猎工具两套。
殷某、甘某、颜某和周某(女)4人到案后供述:在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他们通过在田间使用强光头灯、网扑等方式、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将捕获到的野生动物用于吃食。当晚19点多,他们来到湘阴县静河乡青山村的农田边,并使用禁用的方式、方法在禁猎区非法狩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竹鸡”4只、“野兔”1只。殷某、甘某、颜某和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