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26日讯(记者刘毅)24日是平安夜,但家住江岸区盛合嘉园小区的张女士心情很糟糕。家人不在身边,而且她住的十多年房子也处在麻烦之中。
2006年她在小区买了房一直居住,然而今年,她突然发现,房子不动产证上是严某的名字,而且房子还被严某用于抵押借款200万元。
房子缘何登记在严某名下?又如何办理的抵押?连日来,楚天都市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住了十多年的房子被他人办证且抵押,张女士欲哭无泪
全款买的房在他人名下
盛合嘉园位于江岸区六合路,小区很小,只有一栋楼,一个单元。因小区位置好,目前二手房价格在每平方米2.8万元左右。
张女士家在22楼,面积约158平方米,市场价值超过400万元。张女士说,2006年7月,为了让孩子上个好初中,这才买下此房,当时她和小区开发商——武汉中盛物业发展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78万元的价格购买此房。当月,她就分三次付清了全部房款。次年装修完毕后,一家人入住至今。
发现房子被他人办了不动产证是今年10月。张女士说,当天丈夫拉着开发商负责人去给房子办理不动产证,可到了江岸区政务中心办理不动产证的窗口查询发现,早在今年6月,一名严姓男子已经为该房办理了不动产证,7月中旬,严某将房子抵押,向位于武昌积玉桥的一家典当公司借款200万元,抵押期6个月。
张女士称,在她购买此房前,开发商曾将房子卖给严某。但开发商表示,严某已退房,开发商有权将房屋再次出售。后来她得知,开发商跟严某签有回购协议。此后她一直催促开发商协助她为房子办证,可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没办。2011年,开发商为了让她安心居住,将严某此前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以及该房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交给她。但她不明白,这些手续都在她手上,严某如何能办得了证。
还有一件事让张女士感觉害怕。她说,今年7月,她一家三口都在国外,家则交给亲友照料,可月末 ,亲友打电话说家中门锁损坏,她以为有小偷进门,于是报警。直到她在典当行看到自家的照片,这才得知严某还带着典当行的人进过她家。
一套房子出现两份合同
记者在张女士家看到,为了防止再有人进家门,她在过道里做了防盗门,门口也安上了摄像头。
张女士出示了她的购房合同以及买房发票,她的身份证上的标注的家庭住址也在小区。除了自己的购房合同,张女士还拿出了严某和开发商曾经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
合同显示,严某是2005年1月签订的合同,房子售价91万多元,其中首付27万多元,其余64万元是按揭贷款,房贷的期限是20年。合同附件上还盖了一个方章,印章内容是“……经过出卖人和买受人商定,由买受人作退房处理,由出卖人回购。该房首付款由出卖人支付,按揭贷款由出卖人按月支付。出卖人有权另行出售。出卖方付清按揭贷款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该合同一式5份,开发商、购房者、银行各有一份,房管部门存有两份。
严某购房合同上的方章
小区物业丁经理此前就在武汉中盛物业发展公司工作。他表示,严某是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的朋友,当年公司资金紧张,张某这才和严某签订购房合同从银行套取房贷,回购后再卖给张女士。整个小区还有另外4套房子也是如此操作。张女士确实一直居住在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等都由张女士在交。
江岸区规划部门向记者证实,严某确实今年6月办理了房产证,当时严某出具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出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购房发票遗失证明,且严某的购房和房管局的备案合同一致,相关材料符合要求,所以才为严某其办理了不动产证。
“如果合同上有这个方章,我们肯定不会给严某办证。”工作人员还表示,而严某提交的合同中没有方章,他们才给他办证,他们办证的整个流程符合规定。
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只有严某的合同在房管部门经过备案,且合同中没有方章。相反,张女士的购房合同未在该局备案。从备案情况看,严某才是这套房屋的购房者。
开发商表示对不起住户
典当公司工作人员证实,因为该公司要求入房调查,当初典当抵押该房时,严某曾带该行工作人员进入该房。
据了解,他们进房时,发现房间内到处是张女士的照片,当时调查人员没有起疑心么?工作人员称,严某有不动产证,门是严某的司机打开的,很顺利,且很多房子并非房主自住,而是出租,所以调查人员并没怀疑房子存在问题。
记者辗转联系上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他表示,当初公司资金紧张,这才和找到严某签订了合同,从银行套取房贷获取资金后,该公司再从严某处回购,再卖出房子。按揭一直由公司在还。张女士才是真正的房主。张女士确实多次催促他为房子办证,但因为房子按揭贷款未还清等种种原因,这才没有办下来。
张女士当初交了78万元房款为何没有用于还贷?张某称,这些房款被公司被用于支付工程款等,这才造成房贷迟迟无法结清。
张某还表示,后来,严某提出为房子办证,他考虑到严某帮过他,而且在该公司还贷期间因逾期给严某的信用造成了影响。此外,他考虑,要给张女士办证,就必须先给严某办证,为了尽快解决房子的办证问题,这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协助严某办了证。严某购房时共签有5份合同,其中有两份盖了方章,严某用来办证的那份没有方章的合同,是为了办证才重新填写的。不过他确实不知道严某将房子抵押给典当公司借款。事后,严某曾告诉他,是因为一时资金紧张,这才将房子抵押。他认为严某能按时偿还借款,房子问题能协商解决,最终过户到张女士名下。
“我确实对不起张女士。”张某还表示,在买卖房屋以及后续的办证过程中,他确实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严某电话,但其始终未接听。发送短信,他也未回。
多个部门建议,张女士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房屋权属,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