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几乎每次涉及价格问题,老百姓心里马上就会反应:“又要涨价了”。但兰州市2019年11月26日出台的一项政策,却是一项降价政策。
当天,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对正在执行的《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将《办法》中的“第七条中的(一)临时停车计时收费。车行道计时时段内以15分钟为计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修改为“道路临时停车计时收费,车行道计时时段内以30分钟为计时单位,持续停放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含30分钟)计算”,将《办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三)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修改为“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执行时间从12月10日零时正式实施。停车不足30分钟,一律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