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时尚杂志《号外》,找他做了一期的封面,在专访中写道:“这一阵子,黎明二字常令我联想起刺耳喧哗的少女尖叫哨子声,完全勾不起黎明破晓时应有的恬静闲息的印象。可以说,黎明等如NOISE。没错,黎明真的,亦终于CREATE到NOISE。渐渐走红起来,我们就是因为感受到黎明这股强劲声势的威肋,而找了他做封面。在圈中浮沉了四年才开始尝到成功的滋味,那绝对不是一段长时间,况且黎明的事业现在才开始,很多东西尚在摸索阶段,前面应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我从他口中便感觉到他对受观众拥戴,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他总是害怕不知道应以甚么东西来取悦观众,所以,现在的他唯有在影视歌三方面尽量做好本份。”
“他没有成功艺人的那种LAID BACK。然而,对于已拥有基本条件的黎明:斯文靓仔、唱歌掂、演技有发掘的空间等等,我是有信心的,而且我可以进一步的说,如果继张国荣之后我们真的要找一个有潜质达致相近成就的人,黎明会是我的首选。所以我开首说正感受到黎明的威肋,是指他有问鼎超级巨星,成为HOUSEHOLD NAME 的潜力。那只是时间问题。”
在著名的走音事件后,92年4月在接受《电影双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表示:“一个人,我觉得好啱嘅,就算冇俾人攻击,都无代表观众嘅支持成正比,因我冇其他嘢俾人挑剔,得走音...初初我好介意呀,讲真,我就要连呢啲挑剔都唔俾你挑剔...我完全唔觉得我唱歌唔好听喎...我今日有信心,因为我自己有努力,对事情有交待...而家我当然唔介意,因为黎明唔会走音:一个决定,永远唔好为别人牺牲自己,係唔值得嘅,除非我能力做到我就做,如果唔係就唔该你以后自量喇黎明。”采访者赞同他的想法,觉得他有一份人人对自己都应有的Pride。
既然已经认清了自己的方向,也无奈地接受了一个事实:我是一个娱乐大众的歌手。而大众需要一个梦,我是艺人,需要为他们制造一个梦。走音事件后,他开始刻意检点的形象,比如在公众场合吸烟吃饭喝水这种日常,统统收敛起来。
做为公众人物,形象不可能一成不变。初走红时,牛仔服白T恤,要么就是一身西装,打扮不过不失。但到了92年开始载歌载舞,特别是92年首次个唱,造型必需是多层次。
93年初《原振侠》里的衣饰基本都是他私人的置装,虽说四女追一男的剧情很老套,但无疑观众欣赏了二十集的黎明时装秀,除了必备的各类西装外,夹克、皮衣皮裤、未代皇帝造型、休闲套装...当然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那身空军机师装(其实这不过是为了宣传他的《我的另一半》大碟的造型)。
早期最为圈内人士和媒体欣赏的是穿一身VERSACE出席颁奖礼或正式场合,由于衣著得体,被封为“VERSACE王子”。后来有不少歌迷拿了他的照片纷纷跑至意大利总店找衣服,惊动到Gianni Versace 本人,Versace一看之后也觉得他的穿著十分符合他的设计理念(优雅高贵),故托人邀请黎明参加他的米兰时装秀,但档期问题根本不能成行,所以Versace亲自操刀,为他的设计了8套衣服,成了亚洲形象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