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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实验学校举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座

2024-11-26 04:16:05    人民网


为强化未成年学生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11月22日上午,汕头华强实验学校特别邀请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长马儒文,警官张晓锋,陇田镇派出所所长吴钟涛等,马儒文队长给全校青少年学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

马儒文队长给青少年深入浅出地说明了什么是法律,以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巜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切入口,剖析了什么为不良行为,什么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详细讲述了未成年人未满14至18周岁各年龄段应尽的义务、应享受的权利以及违法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马队长从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性侵犯罪、毒品犯罪等方面阐述了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各种犯罪表现以及危害,教给学生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马队长列举了汕头地区某校3名学生欺凌1生,四川某女大学生被网络诈骗来汕头的遭遇等案例,摆事实、析原因、谈危害,以案释法,依法论事,引导学生学法、知法、畏法、守法,加强自身法治修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八(1)班学生代表郑如琳谈了感受,听了马队长法制讲座后,明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只有以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德育主任廖晋要求全体学生端正态度,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积极思考、细心体会,争做护法好学生。

校长曾红明告诫学生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在心中“种”法,同学们只有把法律深深地根植于心底,才能遵守法律,法律才会护佑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日学法,终身受益。殷切希望每一位学生牢记此次讲座内容,将法律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此次讲座,会让学生自觉强化法治观念,自觉防范抵制校园欺凌,远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把法律的种子"播"进校园,“种”在心中,校园会绽开出平安、和谐、灿烂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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